微信是私人生活的公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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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自媒体

微信是私人生活的公共化私人生活的公共化私人领域的私人生活是个人的欲望、情感、隐私和生活必需品的展现,而公共领域的公共生活则是去私人化和去个人化的,具有公开性和共同性。

微信好友大多来自手机通讯录,微信的原初意义是即时通讯工具,也就是现实生活中认识的人之间相对私人化的联系和交往方式,朋友圈等功能的发展让微信变成了社交网络,62%的人表示打开微信时就会浏览朋友圈。朋友圈的原始意义是给熟人(亲人、朋友和同事等)分享自己生活的媒介,是日常生活鸡毛蒜皮和简单情绪的展现。 但是随着微信好友越来越多,朋友圈呈差序状不断扩大,从认识的人扩大到可能认识的人,甚至不认识的人。随着朋友圈的扩大,越来越多的人能看到你的分享,甚至转发你的分享,让朋友圈的分享从展现私人生活,变成了私人生活的公共展现。其次,有些信息看似是私人生活中的见闻,但是只要展现到朋友圈就会具有公共性。比如你拍到某个公车私用的官员,把他发到朋友圈,或者把某个社会事件拍下来发到朋友圈,不论是照片还是视频,你的初衷可能只是分享自己的见闻,但事实上这些信息在朋友圈的传播,就自然具有了公共性。而且可能被朋友在自己的朋友圈不断转发,或转发到微博等其他公开的媒体上,而使个人的分享变成了具有公共影响力的事件。最后,许多人会在朋友圈分享时事新闻并附带评论,或直接发表观点,这更是直接参与公共生活的讨论。

朋友圈分享的私人生活与传统意义上的私人生活不同。在传统的实际交往型私人生活里,私人生活和言论展现的受众非常有限,而在微信朋友圈展示的私人生活会被成百上千人看到,还可能被广泛传播,因而变成了一种公开性的展示。而这种私人生活的公共性展示,自然也产生了不同于传统私人生活的结果,它通过朋友圈会产生更为广泛的影响。微信朋友圈许多私人生活见闻的分享,其实使微信成了一种以自我为中心的新闻媒体,这就是将私人生活体验带入了公共领域。

而微信公众号正是利用了微信将私人生活公共化的传播特性,因此一些微信公众号的传播效果甚至大于传统媒体。

传统上,人们倾向于保护自己的私人生活,但是微信朋友圈却是以文字、图片或视频自动的展示个人生活,从受众数量来说,这是将个人生活公共化。阿伦特曾言:“我们注意到有许多至关重要的东西只有在私人领域中才能幸存下来。比如爱情(不同于友谊),爱情一旦公开展示,就被扼杀或变得暗然失色。”④阿伦特的出发点是个人情感的私密性,因而在私人领域才能保持。但微信朋友圈的“秀恩爱”正好走到了阿伦特预言的反面,这体现了微信将私人生活公共化或使二者融合。同时,微信自带的定位等功能又将个人生活的展示精确化。英国法学家杰里米·边沁曾设想过一种圆形的“全景敞视监狱”(Panopticon),罪犯在里面会被从各方面完全地监控,福柯认为这个意象体现了社会规训(discipline)方式的转变,从“建立在社会边缘的封闭体制趋向于内在消极功能”,转变为“一种通过权力运作变得更轻松、迅速有效来改善权力运作的功能机制”和“为了实现某种社会而进行巧妙强制的设计”,是从异常的规训方案转变为普遍化的监视方案,让规训机制遍布社会,从而形成“规训社会”。① 现代社会的发展让摄像头等设备在城市中无处不在,人们仿佛置身于无穷尽的监控之中,虽然空间巨大,但无形中类似边沁所论的全景式敞视监狱。微信的个人生活分享和定位功能增加了这种监控的生动性和准确性,为某个隐秘的监控者随时展示自己的行为和所在,让它可以知道你的衣食住行和所思所想。人在现代社会获得了解放和自由,但同时又给自己设置了牢笼和枷锁。

公与私的划分、个人独立不可侵犯空间和隐私观念被看成是现代立宪国家社会的标志。英国古谚云:“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就说明了私人财产和生活的独立性与不可侵犯性。② 而微信却使人们自愿地把个人生活公共化,体现了一种新型的公与私的关系。

二、公共生活的私人化按照现代政治理论,公共生活(public life)中的议题应该放在公共领域(public sphere)中进行公开的商谈、讨论和批评,这样才能集思广益,对某个问题形成最大公约数的认识。由公共生活所产生的公共领域,“说到底就是公众舆论领域”。③ 私人生活中也会讨论公共生活的议题,但是从古希腊开始社会中的私人生活和公共生活就存在着天然的区隔,中世纪也一定程度存在,④虽然近代国家出现后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有融合的趋势,⑤但是私人生活的情绪状态并不介入公共领域,或者说公共生活的议题不会和私人生活议题混淆或以私人化的方式讨论。但微信把公共生活议题的讨论带入了更为广泛的私人生活,让公共生活和私人生活混合在一起,并以私人生活化的方式参与公共生活,让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交叉在一起,进而导致了公共生活的私人化。

微信虽然具有公共性,它使人们参与公共事件讨论和参与公共生活变得更简单、便利,但它首先是私人性和封闭性的。因为微信朋友圈是以亲友等熟知的人为基础展开的关系网络,大家日常接触到的可能性较大,顾及到人际关系中的自我形象和面子,所以朋友圈的分享和发表的观点与微博相比不会非常极端。① 但是因为微信朋友圈的私人性,朋友圈分享的信息和微信群的讨论大多非常情绪化。Facebook 公司的数据团队和康乃尔大学的学者通过对 Facebook 的研究显示,在社交媒体上情绪是可以传染的,沮丧、快乐等情绪状态可以通过情绪的传染(emotional contagion)传递给其他人,让其他人无意识地处于同样的情绪中。人与人的直接接触对情绪的传染来说并不是必须的。② 依据这个研究,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常常微信上非常情绪化的信息(这种信息不是阴谋论,就是简单明了直指某个倾向性的结论),会很快在朋友圈刷屏式地传播开来。

朋友圈这种对公共议题的情绪传染式的分享和评论,其实是一种随意、私人化的廉价愤怒或同情。比如微信分享的文章中关于食品安全或儿童走失等社会事件的传闻,或危言耸听的危机或疾病灾害,朋友圈的阅读者大多数可能不会考虑这个信息的真实性,相反越情绪化和危言耸听的信息越能激起人的兴趣,所以只以情感的本能反应去分享、传播(事实上它很可能是谣言或骗局),以表达自己的同情和愤怒。说它廉价是因为这种愤怒和同情表达得非常容易,虽然进入了公共讨论空间,但仍是私人生活情绪的宣泄,它不是理性的、认识到自己权利后的公共参与,无法真正起到推动公共生活改善的作用。比如曾在朋友圈刷屏的图片上写着:“建议国家改变贩卖儿童的法律条款拐卖儿童判死刑!买孩子的判无期!”事实上我国刑法第 240 条已经规定拐卖“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而这个刷屏的公共议题本身也被证明是某婚恋公司的营销手段。③ 公共议题被以这种情绪传染式和私人生活化的方式传播,可以引起公共议题在朋友圈的传播和讨论,但会让公共生活的议题变成了朋友圈里的流言蜚语与家长里短,更为情绪化和表面,缺乏传统媒体传播中对公共议题应有的深刻认识以及公民参与公共议题的权利意识。因此微信中传播的文章题目大多耸人听闻,这样才能引起私人生活领域中人的关注,这种关注并不是因为公心或对公共生活的参与感,而是私人化的兴趣、情绪,甚至猎奇。

微信的基础是私人化的社交媒体,朋友圈虽然具有公共性,但是朋友圈的讨论却极为封闭和私人化,如果两个评论者没有互相加为好友,就看不到对方的留言,这与 QQ、微博等社交媒体不同。所以这种讨论的模式,在规则上就去除了讨论的公共性,使之变成了一种私人之间的单项的交互。因此,朋友圈对公共问题讨论较难形成共识,因为微信的设计就阻碍了共识的形成。虽然哈贝马斯也认为现代媒体的新闻写作是从私人的通信发展起来的,①但当信件变为出版商印刷的报刊时,“个人的新闻写作”已经被组织化和制度化,成了公共媒体,但是微信朋友圈的分享和评论却无法制度化,会一直保留着这样单向、松散的状态。

在古代雅典,参与公共生活不仅是公民的权利,还是应尽的义务,所以才有亚里士多德的名言:“人类在本性上是政治的动物。”②那时参与公共生活是一种公开的事务,但现代社会把私人生活的公共生活相对分开,公共生活仍然需要保持公开,但私人生活被隐藏起来。在私人生活里,不牵扯公共生活的事务,讨论也是小范围的。但微信朋友圈的信息分享、传播和微信群的讨论等让人以更私人生活化的方式参与了公共生活的讨论。

私人生活的公共化带动了公共知识生产方式的转变和信息、媒体传播方式的改变,③微信公众号是典型的代表,而许多政府机构等公共机构也设立公众号,用微信传播政务,以求在私人化的微信朋友圈能更好地传播自己公共的理念。④三、日常生活的自我呈现微信朋友圈的信息分享与微博相比更平等,是一种去中心化的分享。微博因为有平台的推荐、热搜等功能,用户大多数聚集在大 V 或网红的信息分享之下,但微信朋友圈的分享则更平面化,你在平等地向友邻展现你自己。⑤ 一个人朋友圈的分享与表现,不仅是对自我生活选择性的展现,也是对自我和自我生活的塑造。有学者研究认为网上的交流与面对面交流不同,它混合了日常面对面交流和书面交流的许多特质,所以一个人可以使出自己全部的交流技巧把自己塑造到他能达到的最好程度。⑥ 与面对面直接交流不同,发语音信息前,你有时间思考你要说什么,怎么表达会更好;在微信朋友圈你可以谨慎地分享你想要分享的东西,以某种倾向性向人们展示你的生活,展示你想要别人看到的生活和自己。所以聊天和朋友圈分享慢慢地变成了自我塑造。因此通过朋友圈的内容并不能了解一个人的真实生活,它可能是这个人刻意塑造的生活或漫画化的生活。另外一种情况是朋友圈也会造成微信上的朋友对你真实生活的误解,看到你朋友圈的人大部分以为这就是你的真实生活。比如你每两个月出差去外国一次,每次发几张国外城市的风景照片到朋友圈,回国后并没有发朋友圈,这就会给人造成印象,你一直在国外游玩。但事实上这半年你出差的时间不到两周,其他时间都在国内忙碌地工作。当然,你也可以删除或隐藏朋友圈过去的照片,或把朋友圈的范围设定成最近三天或最近半年可见,切断你的过去,让人只看到当下或最近的你和你的生活。

正因为如此,网络的诈骗集团就依靠伪装的朋友圈来把自己塑造成“白富美”或“高富帅”,然后假装和受害者谈恋爱,再以资金紧张等理由诈骗他们的钱财。因为骗子们在朋友圈展示的富人生活,容易给许多人造成安全可信的想象,所以在恋爱的诱惑下被骗。朋友圈的虚拟真实性会让许多人信以为真,所以这样的诈骗相当普遍,曾有一起案件受害人遍布全国 22 个省份。① 在百度上检索“微信诈骗”会有 5 100000 个相关结果。腾讯公司也把它列为重要的“微信常见诈骗手段”。②朋友圈多彩生活的展示只可能塑造和改变别人对你的评判,在很大程度上都在迷惑别人。不少人朋友圈丰富多彩,但是实际生活冷暖自知。而真正迷惑自我和改变自我的是朋友圈分享的自拍和自己的微信头像。自拍开始只是为了美颜,展现一个更好的自己,慢慢地会陷入自己塑造的假象,以为“我”本来就是自拍中的“我”,而忘记或不愿面对真实的自我。许多发自拍的人在朋友圈不断点赞与赞美的评论中,真正的自我似乎已经不存在,他们更愿意活在另外一个微信中呈现的自我和生活中。微信中展示的自我并不是真实的“我”,而是我认为应该展示或成为的“我”。所以微信朋友圈很大程度上展示了一种变形的自我和生活。

这导致了自我的虚构化,由于微信朋友圈的不断扩大,大部分微信好友并不会深入聊天,所以朋友圈的自我展现本质上阻碍了人与人之间实际的相互了解。根据美国社会心理学家霍顿所讨论的“镜中自我”理论,我们会对镜子中自己的“形象是否符合我们的愿望而产生满意或不满意的心情”,因此如同镜子一样,“别人对我们的外表、风度、目的、行动、朋友等等的想法”,也会影响我们。③ 朋友圈展现的自我其实是一面哈哈镜,并没有展现出真实的自我,而是微信中的自我,这种“微信自我”

可能和实际中的你判若两人。这样的自我认知也影响了社会的交往。因此一个人可能会因为朋友圈自我塑造,对自我有不切实际的期许和认识。朋友圈塑造的自我不仅欺骗(改变了)了别人对你的认知,还可能蒙蔽了自己的自我认知,慢慢地“可能完全被自己的表演行为迷惑,真诚的相信自己表演的现实表象就是真正的现实”,④以为自己就是微信中展示的自己,自己的生活就是微信中的生活,或者不断把现实生活塑造成朋友圈展示的虚拟生活,形成一定程度的自我迷失。

四、微信中的现实世界因为微信的庞大用户群,如今微信已成为陌生人认识后最常交换的联系方式,因此一般人的朋友圈都会有几百人。① 但这几百人中经常聊天的人比例并不大,而且大多数和你聊天的人也是亲友或生活、工作中认识的人,所以微信可以让熟悉的人有更多的交流。但微信是否促进了不熟悉的人之间的交流,则更复杂。微信给人们提供了一个巨大的关系网络,让人轻而易举地就可以联系在过去只是有可能认识的人,但这种关系极为浅薄,通常的方式不过是朋友圈的评论或点赞,表示朋友圈众人的存在,但除了这两个方式之外,并没有多大实质性的交往或关系。通过轻松地扫描二维码、朋友推荐、附近的人、摇一摇等功能,微信上的好友会越来越多,朋友圈也越来越丰富,但是现实中有接触、有实际交往的朋友可能越来越少。朋友圈越来越大,会给人一种假象,似乎朋友遍布世界各地,但是事实上在自己的城市找个人一起吃饭都难,②因此微信好友的增多并不一定带来实际交往的增加。此外,微信提供了一种虚拟地交往空间,用聊天、点赞、评论和定位,让你随时随地虚拟地与世界各地的朋友(以中国人为主)保持联系,展示你的存在,但一头扎在手机上可能忽视了身边人的感受。

所以这种存在(being)方式的共时性(synchronicity),给人一种“环球同此凉热”的共同存在感,但另一面可能是现实中实质性的疏离。

朋友圈的点赞和评论亦有其特殊之处,如果你认同他的分享,你会评论,会点赞。后者表明你虽然没有发表观点,但有立场。但是如果你不认同他的分享或观点,也可以评论,但大部分情况下是视而不见,还可能把他朋友圈的分享屏蔽。因此微信朋友圈更会把相同观点人聚集在一起,你会屏蔽掉你不喜欢的观点和人,只看你认同观点人的朋友圈,这样可能会导致一个人的朋友圈越来越单面。

你们还可能建立一个微信群,拉朋友进来,继续讨论你们喜欢和认同的话题,在这个微信群中讨论的结果是强化参与讨论者们既有的观点,无视不同的观点,甚至可能将既有的观点推向极端。③ 当然你们也可以组织群里人一起进行线下活动。以微信群为基础的线下活动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种是基于原有关系而形成,比如一个公司的微信群,有人发消息说有人周末一起去爬山,大家可以一起去;另一种是基于兴趣的组群,这就更有同质性。一个喜欢甜粽子的微信群的线下活动通常不会去尝试咸粽子,最可能的是一起去吃甜粽子并讨论咸粽子有多么不好吃。第一种基于微信群的线下活动本来就有现实关系的同质性,再经过二次筛选,就更加提纯了同质性。而第二种的同质性更强,更会强化既有参加者的观点,而且会剔除不同观点的人,或者迫使不同观点的人会自动退群。

基于以上原因,时间一长,在你的朋友圈分享之下,能看到最多的评论可能都是认同你的观点的评论,就算你的分享之下有两个不同观点的评论,两个评论人也许根本看不到对方的观点,因为他们不是好友。美国着名法学家桑斯坦(Cass R.Sunstein)曾分析过网络传播会导致信息的传播更个人化,“许多人不愿读所有的新闻,只读自己偏好的”,也就说人们会因政治观点的不同、地域、种族或年龄等不同因素做出了不同的阅读选择。这样每个人可以控制自己所读和所看,筛选自己喜欢或认同的信息,网站也会根据 Cookies 推送给你你喜欢的信息,这样必然会影响到一个人对世界的认识。①而传统媒体则类似于公园里的公共论坛,能让人更全面地了解信息,比如报纸和电视等媒介会让你看到一些并不是你自己偏好的信息,但是网络传播可以让人只去接受自己认同或喜欢的信息,“回声室效应”(echo chamber)也让许多人甘愿活在虚假里,②这会减少人们共同经验产生,而共同经验对社会粘合和整合非常重要。因此网络的传播可能会导致社会意见的分化和极化。微信作为网络平台,因其独特的封闭性和单向性,其实加重了这一点。

总之,人们在微信中看到的现实世界是一个被筛选的、单向和偏向的现实世界。而且会因为时间的累积,在朋友圈和微信群的作用之下,让这种片面与单向性变得会更加严重,会让一个人通过被自己被过滤掉的朋友圈和微信群认识社会,形成对社会极为片面的看法,因此使得谣言更容易传播。

这其实在加剧社会认识的分裂,把社会的社群更加细分,使社会整合变得困难。

五、结语有学者用“数字原住民”(Digital natives)③来指那些一出生就生活在网络世界中的人群,当代中国人年轻一代中的一大部分人都是“数字原住民”,他们的知识获取、交往交际和日常生活都离不开网络。④ 这种数字化的存在(being digital)和生活方式以年轻人为中心辐射到绝大多数中国人,网络是他们存在的空间,可以说他们存在和生活于网络之中。所以当代中国人的存在和生活不仅在现实世界,也在网络世界。微信是网络世界和现实生活的中介、连接点和工具之一。

因为网络空间的虚拟性,它的规则和规制与现实社会规则和治理不同,它的边界和规制方式都给它的治理带来难题(不管是社会自我治理还是政府规制)。① 而在当代中国社会中,微信作为一种人在网络中存在和生活的工具,会将私人生活公共化,人们也会以私人化的方式参与公共生活,在虚拟空间展示自己想要展示的自我,在微信中可能只认识到单向化的世界。虽然这些并不必然会如此,但是这样的可能性很大,因为人们在网络空间和微信中的生活让人们接受太多的观点(argu-ments),而缺少相应的体验(experiences),②因此可能带来了社会的分化,使社会共识难以形成。所以要治理微信生活可能出现的问题,让微信能促进社会共识的形成和社会资本的增加,可以做以下几点:首先,需要推动社区(community)内居民的交往,促进公民对社会事务的参与,鼓励民间社团发挥社会自治功能。许多西方发达国家几乎每个社区都有社区中心,定期举办活动,促进同社区内居民的现实交往。有经济学者根据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的数据研究表明,参加多种多样的活动可以促进中国人的幸福感和生活满足感。③ 虽然中国社会在改革开放后经历个体化(individualiza-tion)的过程,④促进社区交往和社会参与并不是重新集体化,而是以人们共同经验的形成促进相互之间的信任,以公共参与增加社会资本(social capital),⑤在参与中增加人们对社会和国家的认同感,让人们把现实交往和存在作为他们的主要存在方式,而把微信和网络的存在作为推动现实交往和参与的辅助手段,这样才会促进社会的整合和共识的形成。

其次,因为微信公众号的受众面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超越朋友圈的封闭性。这里说“一定程度上”

是因为公众号也有微信群的倾向,也就是每个人只关注自己认可观点的公众号,所以需要新的公众号规则。桑斯坦的研究显示,信息市场(information market)可以纠正个人认识的错误。⑥ 让人们接触到不同的、不被筛选的观点,人们才能做出理性的判断。所以可以设置公众号发布文章的新规则,要求每个公众号在发布自己观点的文章同时,必须适量地发表与自己观点相左的文章,当然两者必须都是真实的想法。这样可以提高人们接触到信息和观点的多样性,避免形成极端化的观点。